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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国土局严把“四关”全力推进矿山综合整治及绿色矿山建设
2017-06-26 | 来源: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 【 】【打印】【关闭

  一是严把制度关。在去年出台了《池州市矿山综合整治方案》和《池州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基础上,市矿山综合整治和绿色矿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今年牵头制定了《2017年度矿山综合整治工作计划》、《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提纲》及《池州市绿色矿山评分细则》,已印发实施,为更好实施绿色矿山创建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是严把科学实施关。通过暗访、定期调研、突击检查、专项督察等手段,全面掌握绿色矿山建设情况。对排查不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安全生产、产业政策、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管理规定的矿山企业,集中整治关停一批对环境影响较大、规模小、开发效益低下的矿山。保留的生产矿山必须进行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开发利用体系。同时,为减少粉尘污染,矿山企业对厂区的主要道路及场地进行了水泥混凝土硬化,对破碎系统及成品料场采用钢构大棚进行全封闭,并增建了沉淀池、垃圾回收站、车辆冲洗站等建筑设施。目前全市现有矿山168家,生产矿山7家,基建矿山6家,停产整顿和创建矿山155家。全市已有57家矿山企业编制了《绿色矿山创建方案》,41家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创建方案》通过了县区审查并上报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审查17家方案,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通过督查矿山整治和绿色矿山创建,促进企业加快建设进度和县级初验进度,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争取验收一批。 

  三是严把督查关。建立联动机制,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对工作拖沓、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的矿山,要进行整改和通报。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已恢复生产的矿山进行不定期抽查,督促各矿山要根据市县方案和《绿色矿山创建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推进方案,按月排出工作计划,一经发现有违反市县综合整治和绿色矿山创建工作要求、创建工作存在推诿和滞后等情况的,立即停产整顿,确保全市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四是严把舆论宣传关。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绿色矿山建设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政策舆论氛围。印制了《池州市矿山综合整治和绿色矿山创建文件汇编》宣传册,向各矿业权人发放,加强政策宣传,切实提高矿业权人的思想认识,促使他们能够了解政策。同时,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对《池州市矿山综合整治方案》进行政策解读、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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