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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二期工程重点区域地籍测量招标公告
2014-01-09 |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 【 】【打印】【关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我公司现就“大新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二期工程重点区域地籍测量”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新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二期工程重点区域地籍测量

  二、项目编号:GXHF2013GF1251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范围:大新县农村宅基地重点区域,总面积约20.02平方公里(详见需求表附件)。

  六、建设地点:大新县境内。

  七、投标人资格:具备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包括地籍测绘和房产测绘)。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

  时间:2014年1月7日至2014年1月13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地点:广西南宁市竹溪路73号领东尚层1602号(广西汇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携带报名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检察院回执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公告起止日内有效),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单位报名时介绍信的项目名称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日期必须为报名日期内,委托代理时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且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携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除外)到报名现场进行核对,否则报名无效。报名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 1 月 27 日北京时间下 午 15 时  30 分

  十、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广西南宁市竹溪路73号领东尚层1607号(广西汇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一、投标咨询:

  项目联系人:农虎踞                      咨询电话及传真:0771-2855349/2829234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网http://www.gxdlr.gov.cn 。 

  招标人:大新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汇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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