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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17-08-30 | 来源: 柳州市国土资源局 | 【 】【打印】【关闭

  章向明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北雀路十一区115号29栋1-6的不动产权证书【柳国用(2007)第119418号、柳房权证字第A0040623】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章向明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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