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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6-03-30 | 来源: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分享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九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悉心指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提升服务效能的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要求,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我局工作大局和中心工作,在加强主动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同时,多措并举加强涉及我局职能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推动,提供高效服务。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标准,规范公开内容、强化监督检查、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申请人提供便捷、准确、规范和高效的服务。加强业务指导、检查、督察,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是多措并举,延伸服务领域。充分利用局政务门户网站群、局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天津政务网、北方网、电视台、广播电台和天津主流报纸等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结合政策出台进行解读,不断扩大工作透明度、开放度。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典型问题及时总结研究,对疑难问题由分管局领导组织局相关业务处室、区县国土、房管部门和直属单位召开专题会审会,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合规。

  三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保密制度,强化保密审查工作程序,所有公开事项均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公文流转和信息发布程序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是加强培训,提升业务素质。2015年,局组织召开国土房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局复议办负责同志讲解行政复议相关法律知识,并结合实际复议案例进行精讲,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同志讲解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复议相关法律知识。邀请司法部门领导结合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和精讲。大幅提高国土房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五是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和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国办和天津市政府要求,在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局政务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2014年局财政决算、2015年局财政预算信息以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同时公布了财政预决算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六是认真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加大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应结果公开力度。推进矿业权出让招拍挂信息公开,细化矿业权审批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扩大公众参与度。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利用住房保障专栏全面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加大公租房配租政策及实施情况公开力度。在局政务门户和区县国土分局网站设立征地信息专栏,及时主动公开征地相关信息。同时,认真做好相关重点领域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政府信息1802条,其中76条为规范性文件信息,同时向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和市图书馆、市档案馆三个查询点提供纸质文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10条,机构职能信息5条,人事任免信息34条,其他服务事项信息1526条(土地出让结果公告和商品房销售许可(按楼栋)),其他公开信息151条(土地招拍挂信息)。我局政务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29条。另外,我局及所属单位领导3次走进北方网新闻会客厅和国土房管在线政务访谈栏目、26次走进天津人民广播电台国土房管直通车宣传解读相关政策法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15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947件,是去年申请量的54.1%,其中,当面申请1402件,占总申请量的72%,网上申请268件(含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局政务门户网),占总申请量的13.8%,通过传真、信函申请277件,占总申请量的14.2%。申请的热点问题主要涉及保障性住房、房屋拆迁(征收)补偿、土地征收转用、土地出让、商品房预售、建设用地审批、物业管理等方面信息。

  (二)受理申请办理情况。2015年我局办结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47件。在已答复件中,“公开告知”1123件,占总申请量的57.6%,“部分公开告知”225件,占总申请量的11.6%,“不予公开告知”1件,占总申请量的0.1%,“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信息不存在、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598件,占总申请量的30.7%。

 

  图1 历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数量对比图(单位:件)

  图2 2015年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我市制定的依申请收费办法,我局本着减轻群众负担,便利群众的原则,全年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包括市政府法制办、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312件,5件处于审理中,行政诉讼案件423件,145件未审结,没有违法情形。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上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创新。2016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推进政务网站改版升级,建立微门户,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公开效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增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继续重点推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深度和数量。

  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依据《条例》《规定》,参照《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以及兄弟省市成功经验,研究制定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指导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提高公开工作效率,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076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76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8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942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6211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61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北方网、媒体)

4512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56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512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64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947

     1.当面申请数

1402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268

     4.信函申请数

277

  (二)申请办结数

1947

     1.按时办结数

1844

     2.延期办结数

103

  (三)申请答复数

1947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98

     2.同意公开答复数

725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25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1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48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65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85

四、行政复议数量

312(5件正在审理中)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307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423(145件未审结)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278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6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5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83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20

  九、附注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tjfdc.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邮编:300042,电话:022-23300613,电子邮箱:gtfgj_zfxxg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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